处办公室职责
1.根据上级和院、处领导指示精神,安排召开处务会议、学院安全稳定工作会议,做好会议记录,了解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负责督促各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协助处领导抓好全处的各项业务和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2.按照处领导指示精神,草拟工作计划、简报、总结、报告;负责办理以保卫处名义印发的报告、请示、批复等拟稿呈报工作。
3.负责处内各种制度、预案的修订完善,大型活动方案的制订,执勤值班的安排工作。
4.负责全处公文收发、登记、传阅、处理及档案的管理工作。
5.负责各业务科、队报表资料的收集和统计上报,做好每日保卫工作动态的收集及汇总工作,办好每月一期的《校园安全简报》。
6.经常深入基层,做好调查研究,当好处领导的参谋。
7.负责管理和使用本处印章和文件材料的打印、复印工作。
8.负责本处报刊资料的征订、收发工作。
9.负责组织安排并协调全处性集体活动。
10.负责接待并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11.负责学院武装部日常事务工作。
12.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政保预防科工作职责
1.对学院的重点单位和要害部门登记造表,建档建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贯彻内保工作方针,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开展以防事故保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师生员工对校园稳定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3.帮助院内各部门建立安全稳定责任制。明确责任,逐级承包。
4.加强检查监督,定期开展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大检查,及时发现各类隐患,并协同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5.积极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好国家安全,宗教信仰教育,国家法律法规,学院校纪校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6.加强对学生社团和重点学生的管理教育工作,并做好违法违纪学生的思想转化工作。
7.定期培训安全骨干,预防暴力犯罪及其它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检查校内各单位的经营、施工的安全情况,维护学院正常教学秩序。
8.教育提醒学生既要学法、守法,又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政保预防科防火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学院消防管理计划的制定与执行。
2.建立和完善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并督促和监督执行。
3.负责学院消防设施的配备与管理。
4.按计划组织对全体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5.负责对防火预案的制订,火灾的演练,预防与安全检查。
6.负责对学院新建、改建项目消防设施的申购、验收、保管和维护。
7.负责与全院各部门和经营户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并监督落实。
8.负责对学院消防安全检查与火险隐患的整改。
治安科工作职责
1.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方针,认真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开展法制教育和防火、防盗、防灾害事故的安全教育。
2.积极预防犯罪,协同校内各有关单位做好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3.加强重点部位和发案较多地段的巡逻值班,确保重点部位安全。
4.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刑事案件,调查掌握一般刑事、治安案件案情。接到报案及时赶到加强现场保护,在职责范围内积极展开工作。
5.调查研究,掌握信息,分析研究各个时期校内的治安动态,制定严格措施,消除治安隐患。
6.搞好来校重要外宾和领导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来访人员的登记工作,做到既礼貌热情,又不放弃原则。
7.积极完成处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校园“110”接警指挥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辖区内的全天侯安保和消防监控工作。
2.及时接听和认真处理全院电话报警工作(包括火警在内)。
3.熟悉各重点区域位置、名称,随时掌握当日执勤及哨位分布情况。
4.对监控到的可疑情况及报警求助信息进行汇报、处理,并在主管领导的授权下安排、布置出警任务。
5.及时准确地传达上级、学院和处领导有关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指示精神。
6.承担消防灭火、处置突发事件的任务。
7.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日常维护工作。
8.保管好监控信息资料,保持监控室内卫生清洁。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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