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考教务处是在院长和教务长领导下,主管全院国考专业教学工作的职能机构。国考教务处根据上级领导部门的方针、政策和学院有关规定,对全院国考专业日常教学工作进行组织、调度、管理及服务。 国考教务处的职责范围是:
1、负责制订、完善、执行学院有关国考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
2、负责全院国考教育发展,专业设置及调整,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资源配置等教学改革的研究和实施;
3、负责审核、分配国考教学任务,安排、组织、协调教学任务的实施;
4、开展教学检查,维持正常教学秩序,总结推广经验;
5、组织国考教学活动中先进单位、先进人物、先进事迹等的评选工作;
6、负责全院学生各级各类国考考试的组考工作;
7、负责收集教师、学生对高考教学工作的意见,负责国考日常教学工作中来信来访的接待及处理;
8、负责本处室的消防与安全工作,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9、对学院的国考教学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10、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考教务处下设教务科、考籍科、教学研究科、师资科等4个科,各科室职能如下:
教务科
1、处理日常教学事务,制定教学方向的有关规章制度。
2、组织制定(修订)国考各专业教学计划,并检查教学计划实施情况,保证教学过程的正常进行。
3、拟订国考期间全院教学工作安排。
4、依教务科工作流程协调各系、部之间的教学工作。
5、负责全院国考专业教学质量的监控、检查、评估与管理,教学情况的调查、教风建设的研究,对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协商、沟通解决,组织教务科全体人员有组织听课,并做好听课记录。
6、负责全院所有班级使用普通教室、多媒体教室的统筹安排及协调。
7、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考籍科
1、承担自考学生一年四次统考的报名与组织,新生的办证、补证,统考前考试通知单的领取与发放,考试后学生成绩单的领取与发放。
2、承担学历文凭学生统考前的报名与组织工作,统考前考试通知单的领取与发放,考试后成绩单的领取与发放等工作。
3、自考学生一年四次加考、大考前考务的准备工作:日程安排、选聘监考老师、制作考务手册及考务人员培训等具体工作;一年两次学历文凭统考考务的安排与组织工作。
4、根据市自考办的要求,负责按时上报自考、学历“组考工作实施计划”及“组考工作总结”,建立自考工作档案。
5、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的报名,考务工作的准备与组织工作,英语四、六级合格证的发放,考籍档案的管理工作。
6、全国高校大学英语应用能力的报名,考务工作的准备与组织,应用能力合格证的发放。
7、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英语应用能力成绩的统计、分析。
8、完成计划外自考学生一年四次的国考过关率的统计。
9、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学研究科
1、在国考教务处的领导下,开展国考的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工作。
2、组织国考各专业教学质量的检查,听取各系、部教学情况汇报,汇总教学检查情况,向领导提出倾向性问题及改进建议。
3、做好专兼职教师的国考教学经验交流及教学观摩活动。
4、收集国考专业发展动态,为相关部门决策提供信息。
5、协助处长做好各学期的工作计划安排、组织、联络等工作。
6、负责相关教学、教学管理等有关文件、材料的档案整理保存。
7、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师资科
1、在国考教务处领导下,负责制定有关兼职教师方面的政策、规章制度,对全院兼职教师职称、学历、年龄、业务能力等情况实行宏观调控;
2、负责兼职教师聘约的签订,聘书的发放,兼职教师的注册工作;
3、负责全院专、兼职教师工作量统计工作;
4、专、兼职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
5、配合人事处,开展专职教师职称评定工作;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